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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召回59次涉及83万辆,三电系统问题占据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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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

2021年,我国共实施新能源汽车召回59次,涉及车辆83.0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9.5%;新能源汽车召回次数和召回数量比上年增长31.1%和75.9%;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3033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52.5%。

图1 2004—2021年汽车产品召回的次数与数量

3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

在汽车召回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坚持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一体推进,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推进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体系建设和安全评估。

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6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16.6%和28.8%;实施新能源汽车召回59次,涉及车辆83.0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9.5%;新能源汽车召回次数和召回数量比上年增长31.1%和75.9%。

2021年,受市场监管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54次,涉及车辆256.1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29.3%。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423次,涉及车辆9130万辆。

图2 2021年缺陷涉及总成召回数量分布

从缺陷线索看,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汽车产品缺陷线索42886条,涉及发动机总成(占32.3%)、传动系(占17.6%)、车身(占17.6%)、电气设备(占15.3%)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3033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52.5%。

从缺陷涉及的总成看,发动机和电子电器系是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占总召回数量的84.3%。因发动机总成缺陷实施召回50次,涉及车辆371.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42.5%;因电子电器缺陷实施召回54次,涉及车辆365.0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41.8%;因制动系缺陷实施召回21次,涉及车辆51.0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5.8%。

从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41次,涉及车辆134.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15.4%;因设计原因召回91次,涉及车辆739.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84.6%。

电池网注意到,今年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产品召回2423次,涉及缺陷产品9130万辆。其中,累计召回新能源汽车229次,涉及车辆198万辆。车辆动力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制造与设计缺陷、机械损伤、高温、外短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近5年,汽车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发生一次,汽车企业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召回已成为常态。企业通过召回提升了质量安全水平,强化了品牌信誉,赢得了消费者信任。

此外,在消费品安全召回方面,2021年,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549次,涉及产品723.8万件,分别比上年下降10.3%和9.6%。从缺陷线索看,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消费品缺陷线索8263条,涉及电子电器(占46.6%)、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占3.3%)、日用纺织品和服装(占2.2%)等产品,问题主要涉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耳机材质引起过敏、手机主板损坏及充电爆炸、笔记本电脑屏幕异常及电池鼓包、智能门锁指纹识别失效、充电宝爆炸自燃、儿童滑步车刹车缺失、拖把杆断裂等。

关于2022年汽车工作重点,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加大召回监管力度。以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商用车、电子电器为重点,加大行政约谈、现场调查、技术交流和工程分析试验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守住产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底线。

同时,推动产品安全监管创新。针对智能网联技术发展新趋势,健全数据驱动的汽车事故深度调查体系,深化智能汽车OTA大数据安全评估,启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坚守产品安全底线,维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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