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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第四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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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16日,工信部就拟公告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公开征求意见,前述名单即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俗称的“白名单”,被纳入其中的企业被视为行业正规军。

本批次白名单企业共计41家,从类型来看,26家为梯次利用,14家为再生利用,宁德时代、格林美、华友钴业、中伟股份、南都电源、骆驼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下属企业上榜;从区域看,上榜数量最多的是江西、湖南,均为5家,其次为广东,上榜数量为4家。

叠加已发布的前三批名单,国内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企业将超80家。

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除了废旧电池回收量的增长之外,更重要的是随着下游锂电池需求量的增长导致上游金属原料的价格出现了爆发式增长的趋势,从而使得废旧电池回收提取的有价金属的市场售价也水涨船高。短期内行业内企业得回收渠道者得天下,但是长期来看,随着行业的逐步成熟,技术和工艺领先的企业将脱颖而出。

此前,工信部在回答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积极推进新能源车锂电池回收的提案》时表示,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逐年增加。做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的回收主体责任,细化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方责任要求,加大监管约束力度。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加快建立梯次电池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

(二)推进协同监管。加强动力电池流向溯源监测,对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引导提升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发展水平。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废动力电池处理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废动力电池再生处理企业落实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三)加大政策支持。工信部将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平台,在坚持市场化原则基础上,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探索利于退役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利用的多样化模式。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附件下载:

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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