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发布日期:浏览量:2520

导读:7月3日晚间,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图片来源: 商务部网站截图

公告中提及的“镓相关物项”包括金属镓(单质)、氮化镓、氧化镓、磷化镓、砷化镓、铟镓砷、硒化镓、锑化镓,其中部分物项出口管制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

“锗相关物项”包括金属锗、区熔锗锭、磷锗锌、锗外延生长衬底、二氧化锗和四氯化锗,其中对金属锗和磷锗锌的管制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粉末、碎料等形态。

公告指出,涉及上述物项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

作为新兴的战略关键矿产,镓和锗在半导体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应用广泛。比如上面提及的氮化镓,是典型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由于具备耐高温、耐高压、高频率、大功率、抗辐射等优异特性,目前普遍认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将有广泛的应用。

据相关业内人士测算,在一辆电动车里面,氮化镓芯片的TAM(潜在市场总空间)超过250美元,其中包括车载充电器近50美元,DC/DC逆变器约15亿美元,而主驱动应用接近200美元。将氮化镓用于相关零部件,能显著提高充电速度,减小设备体积,以及增加系统的整体效率。

另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镓金属储量居世界第一,约占世界总储量的 80%-85%,并在近十年间累计供应全球 68.5% 的锗。因此不难预见,这一出口管制的出台,或将对众多下游产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版权说明:“华夏EV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文章标签:

本文网址:http://www.evinchina.com/newsshow-3553.html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