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工信部〔2021〕757号文:关于规范旅居车辆《公告》申报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浏览量:4807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旅居车辆《公告》产品准入申报工作,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现将旅居车辆产品准入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1〕757号


关于规范旅居车辆《公告》申报要求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旅居车辆《公告》产品准入申报工作,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现将旅居车辆产品准入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申报要求

1、申报《公告》产品准入的旅居车辆产品(含旅居挂车)应满足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同时,旅居车辆的内部空间应设计合理,能够满足旅居生活功能的要求。至少应具备独立的卫生设施使用空间;车内高度(车厢地板到车厢内顶蓬的距离)不低于1750mm;相关设备设施应在车内固定,方便操作使用。

2、旅居车辆(含旅居挂车)申报产品准入时,企业应提供车辆内部专用装置、设施的具体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生活设施固定方式;供排水系统布置;车辆配备的报警装置(烟雾、气体等)及应急逃生口位置等。

3、旅居车辆(含旅居挂车)申报产品准入时,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内部装置照片和图纸。包括:车内专用装置设施布置简图、照片;车辆内部空间布置尺寸简图、车门尺寸标注简图。

二、实施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起,申报《公告》(第352批)的新产品应满足以上要求;

2、对于已《公告》的旅居车辆产品,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车辆信息的补充和整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6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版权说明:“华夏EV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文章标签:

本文网址:http://www.evinchina.com/newsshow-424.html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