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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集团发布公告:拟批准10亿股小米智能电动汽车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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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小米集团(01810)发布公告称,将于2021年10月25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采纳Xiaomi EV(小米智能电动汽车业务)的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授权上限为10亿股,占Xiaomi EV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公告显示,Xiaomi EV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小米集团直接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旨在营运集团的智能电动汽车业务。附属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在于,为合资格的人才团队提供获取Xiaomi EV权益的机会,用以鼓励人才团队为Xiaomi EV及公司创造长期价值。通过该计划,Xiaomi EV可通过向符合资格的人才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酬金及/或福利,以灵活方式留任、激励及回报人才。公告中提到了小米集团目前的投票权情况。小米集团同股不同权的受益人为雷军和林斌,截至最后可行日期,雷军被视为拥有4,191,854,183股A类股份及1,862,325,455股B类股份,相当于小米投票权约65.4%;林斌被视为拥有462,608,829股A类股份及1,937,311,381股B类股份,相当于小米投票权约9.8%。

今年9月1日,小米汽车有限公司宣布于北京正式注册,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限动力总成系统、汽车电子、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等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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